瓮投网 > 杂谈 > 正文

​法律常识(公务员考试 )

2025-06-08 01:22 来源:瓮透网 点击:

法律常识(公务员考试 )

1. 公文种类主要有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命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消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意见”可以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六大类

①.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行政规章制度及党内规章制度。

②批转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③.转发性通知: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④指示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指示下级机关如何开展工作。 5.任免性通知:用于任免和聘用干部。

⑤.事务性通知:用于处理日常工作中带事务性的事情,常把有关信息或要求用通知的形式传达给有关机构或群众。

来源:今日头条

【免责说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公众号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公众号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公众号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