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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士官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历程

2025-12-14 12:30 来源:瓮透网 点击:

浅谈士官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历程

接着上一期«浅谈从志愿兵制度转为士官制度»的话题,之前咱们聊了从志愿兵制度改为士官制度的相关发展历程和我自己的一些见解。

今天再接着聊一下士官制度改革,随着 2009 年 12 月 1 日施行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士官制度有了进一步的调整。

咱们就用大白话说吧,义务兵还是分为列兵、上等兵,没有变化,就是把 1999 年开始的一到六期士官六个级别,调整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七个级别(注意:这时候«改革方案»里还是对其名称还是叫做士官,只是军衔叫法不一样了)。按初、中、高级士官来分,分别是:初级士官为: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为: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为: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按服役年限来说就是下士是 5 年,中士是 8 年,上士是 12 年,四级军士长是 16 年,三级军士长是 20 年,二级军士长是 24 年,一级军士长是 24 年以上。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兵役制度变化也不小,下期咱们再聊一下后续的变动情况。

2009 年士官制度改革后军衔样式